外汇行政处罚信息查询
更新时间:2020-01-15【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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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汇检罚〔202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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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皖汇检罚〔2023〕4号
违法主体姓名 胡**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护照等) 340104********3511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
违法行为类型 1.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3号)第七条 2. 《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文印发)第六十二条
违法事实 逃汇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处罚款787,530元人民币
罚款金额(万元) 78.75
没收金额(万元) 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1-01
公开截止期 2024-11-08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