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舟外管罚﹝2023﹞1号 |
---|---|
违规主体名称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裴* |
注册地址 |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千岛街道定沈路619号舟山港航国际大厦B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9006628986143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舟山市分局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三十五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实施国内外汇贷款外汇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汇发〔2002〕125号)第一条和第三条 |
违法事实 | 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
处罚类别 | 警告,罚款 |
处罚内容 | 给予警告,处罚款12万元 |
罚款金额(万元) | 12.00 |
没收金额(万元) | 0.00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1-29 |
公开截止期 | 2024-12-05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