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丽外管罚〔2023〕2号 |
---|---|
违规主体名称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叶** |
注册地址 | 浙江丽水市丽阳街651号华侨开元名都大酒店东裙房1-2层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1100568167735A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丽水市分局 |
违法行为类型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发〔2020〕14号)附件1《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第二十三条 |
违法事实 | 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 |
处罚类别 | 警告,罚款 |
处罚内容 | 给予警告,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整 |
罚款金额(万元) | 5.00 |
没收金额(万元) | 0.00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1-22 |
公开截止期 | 2024-11-27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