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行政处罚信息查询
更新时间:2020-01-15【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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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苏汇检罚〔2026〕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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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苏苏汇检罚〔2026〕12号
违规主体名称 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陆**
注册地址 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孙武路103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072801654XC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苏州市分局
违法行为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管理暂行办法(1996年)》([96]汇资函字第189号文印发,已废止)第八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2〕59号)附件1《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规程(外汇局版)》(已废止)“1.4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登记变更、注销 审核原则”第一条第1、2项;《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2013年版)》(汇综发〔2013〕80号文印发,已废止)“2.4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登记变更、注销 审核原则”第一条第1项;《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37号)第七条;《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指引》(汇发〔2015〕13号文印发)“1.4 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登记变更、注销 办理原则”第一条第1、2项;《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89号文印发,已废止)“6.2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登记(新设、并购)及变更、注销登记 审核原则”第二条第1、2项;《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汇发〔2024〕12号文印发)“7.2 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登记(新设、并购)及变更、注销登记”“7.2.3 审核原则”“7.2.3.2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登记变更”第(1)(2)项;《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37号)第十五条
违法事实 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八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三十九条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罚没款金额(万元) 96.15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7-27
公示截止期 2027-08-03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