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行政处罚信息查询
更新时间:2020-01-15【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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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汇罚〔2026〕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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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汇罚〔2026〕28号
违规主体名称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高**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0018988F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文印发)第十一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三条,第六条,第三十七条; 《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汇发〔2013〕21号)第十二条; 《海南省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境外投资试点工作暂行办法》(琼金监〔2021〕37号文印发)第三十二条;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3号文印发)第五条,第二十三条;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07〕1号文印发)第二十二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和规范资本项目结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6〕16号)第四条,第五条;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4〕2号)第十八条;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14〕53号)第四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银行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0〕31号)第二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19〕28号)第十一条
违法事实 违反规定将外汇汇入境内;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违反规定办理资本项目资金收付;违反规定办理结汇、售汇业务;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十八条第五项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罚没款金额(万元) 546.77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9-23
公示截止期 2027-09-30
备注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