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汇罚〔2024〕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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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主体名称 | 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陈**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泰康人寿大厦3层301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1000238160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 |
违法行为类型 | 《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 年版)》(汇发〔2020〕14号文印发)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 |
违法事实 | 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八条 |
处罚类别 | 警告,罚款 |
处罚内容 | 给予警告,处14万元人民币罚款 |
罚款金额(万元) | 14.00 |
没收金额(万元) | 0.00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4-3 |
公开截止期 | 2025-4-3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