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皖汇检罚〔2023〕6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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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主体名称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工业园支行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王**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6525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0039722241X2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 |
违法行为类型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二十四条 2.《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4〕第2号)第四条和第十条 |
违法事实 | 未经批准擅自经营售汇业务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 |
处罚类别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处罚内容 | 没收违法所得12,605.81元人民币,处罚款80万元人民币 |
罚款金额(万元) | 80.00 |
没收金额(万元) | 1.26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1-15 |
公开截止期 | 2024-11-22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