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202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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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主体名称 | 汉中旭贝安升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刘** |
注册地址 | 陕西省汉中市经济开发区创智产业园创智谷一号楼805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10780MA7FRY3P7X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汉中市中心支局 |
违法行为类型 | 《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第九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
违法事实 | 出口不收汇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
处罚类别 | 罚款 |
罚没款金额(万元) | 171.53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11-11 |
公示截止期 | 2023-11-10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