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行政处罚信息查询
更新时间:2020-01-15【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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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汇检罚〔20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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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厦门汇检罚〔2025〕1号
违规主体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陈*
注册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7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854981367X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
违法行为类型 1.违反《境内企业内部成员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汇发〔2009〕49号文印发)第九条的规定;2.违反《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综发〔2020〕89号文印发)6.10“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和境外个人购买境内商品房所涉结购汇”中审核原则第一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
违法事实 1.未按规定通过国内外汇贷款账户进行委贷资金管理;2.境外个人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未直接划转至交易对方账户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八条第(四)项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罚没款金额(万元) 16.50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5-26
公示截止期 2026-05-29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