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厦门汇检罚〔2025〕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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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主体名称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陈* |
注册地址 |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78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200854981367X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 |
违法行为类型 | 1.违反《境内企业内部成员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汇发〔2009〕49号文印发)第九条的规定;2.违反《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综发〔2020〕89号文印发)6.10“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和境外个人购买境内商品房所涉结购汇”中审核原则第一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 |
违法事实 | 1.未按规定通过国内外汇贷款账户进行委贷资金管理;2.境外个人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未直接划转至交易对方账户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八条第(四)项 |
处罚类别 | 警告、罚款 |
罚没款金额(万元) | 16.50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5-26 |
公示截止期 | 2026-05-29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