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吴汇检罚 〔2024〕1号 |
---|---|
违规主体名称 | 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忠分行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郭** |
注册地址 | 吴忠市利通北街(人民商场对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403007150277092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吴忠市分局 |
违法行为类型 | 《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文印发)第一条 |
违法事实 | 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七条第(一)项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罚没款金额(万元) | 20.42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5-31 |
公示截止期 | 2025-06-06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