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行政处罚信息查询
更新时间:2020-01-15【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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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汇检罚〔202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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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赣汇检罚〔2023〕4号
违规主体名称 鄱阳县玖佳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王**
注册地址 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工业园区(芦田产业基地)宝鸿化纤(江西)有限公司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1128MA7BXLLK42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二十三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和规范资本项目结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6〕16号)第四条
违法事实 外汇资本金非法结汇
处罚依据 依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933100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933.10
没收金额(万元) 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6-08
公开截止期 2024-06-17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