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赣汇检罚〔2023〕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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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主体名称 | 鄱阳县玖佳新材料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王** |
注册地址 | 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工业园区(芦田产业基地)宝鸿化纤(江西)有限公司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1128MA7BXLLK42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二十三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和规范资本项目结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6〕16号)第四条 |
违法事实 | 外汇资本金非法结汇 |
处罚依据 | 依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罚款9331000.00元 |
罚款金额(万元) | 933.10 |
没收金额(万元) | 0.00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6-08 |
公开截止期 | 2024-06-17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