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上海汇管罚字〔2021〕3112210801号 |
违规主体名称 |
上海汇付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周**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00号C5栋5楼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04660736427E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
违法行为类型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第532号令)第十二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开展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的通知》(汇发〔2015〕7号)第八条和第九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9〕13号)第四条和第二十四条 2.《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9〕13号)第十一条第二款、笫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十条 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开展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的通知》(汇发〔2015〕7号)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9〕13号)第二十一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 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开展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的通知》(汇发〔2015〕7号)第十八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9〕13号)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七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第532号令)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9〕13号)第七条 |
违法事实 |
1.违反规定将外汇汇入境内 2.未按规定在合作银行开立备付金账户3.未按规定采集和报告相关信息资料4.未按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申报5.阻碍外汇管理机关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调查 |
处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四项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项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项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六项 |
处罚类别 |
警告、罚款 |
罚没款金额(万元) |
447.00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12-31 |
公示截止期 |
2023-01-06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