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行政处罚信息查询
更新时间:2020-01-15【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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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汇检罚〔202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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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泰汇检罚〔2022〕1号
违规主体名称 江苏江港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唐**
注册地址 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泰镇路东侧约100米、疏港路北侧8号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215L1F5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泰州市中心支局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和规范资本项目结汇管理政策的通知》第四条
违法事实 擅自改变结汇资金用途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没款金额(万元) 993.02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1-18
公示截止期 2023-01-19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