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深外管检﹝2022﹞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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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主体名称 | 深圳顺丰快运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黄**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MA5FUCJB76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 深圳市分局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附件1.3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37号)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
违法事实 | 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行为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五项规定 |
处罚类别 |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罚款 |
罚没款金额(万元) | 12.50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6-01 |
公示截止期 | 2023-06-02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