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云汇检罚〔202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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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主体名称 |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戴晓岚 |
注册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崇仁街1号东方柏丰首座商务中心东楼23层2307、2308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0000316285495H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8年第532号)第七条、《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境内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1997〕第416号)第四十三条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和规范资本项目结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6〕16号)第三条 |
违法事实 | 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8年第532号)第四十八条 |
处罚类别 | 责令改正、警告、罚款 |
处罚内容 | 责令改正违规行为,给予警告,处以6.5万元人民币罚款。 |
罚款金额(万元) | 6.50 |
没收金额(万元) | 0.00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11-16 |
公开截止期 | 2022-11-18 |
备注 | 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