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行政处罚信息查询
更新时间:2020-01-15【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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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汇检罚〔202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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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云汇检罚〔2021〕2号
违规主体名称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戴晓岚
注册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崇仁街1号东方柏丰首座商务中心东楼23层2307、230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000316285495H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8年第532号)第七条、《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境内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1997〕第416号)第四十三条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和规范资本项目结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6〕16号)第三条
违法事实 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8年第532号)第四十八条
处罚类别 责令改正、警告、罚款
处罚内容 责令改正违规行为,给予警告,处以6.5万元人民币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6.50
没收金额(万元) 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1-16
公开截止期 2022-11-18
备注 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