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黑汇检罚〔2023〕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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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主体名称 |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宋刚 |
注册地址 | 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68号一层商铺、18层11-18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100591912422G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七条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交通银行开办代理境外分支机构开户见证业务的批复》(汇复〔2010〕208号)二、五规定 |
违法事实 | 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八条(四) |
处罚类别 | 警告,罚款 |
处罚内容 | 警告,罚款5万元 |
罚款金额(万元) | 5.00 |
没收金额(万元) | 0.00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1-20 |
公开截止期 | 2024-11-21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