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防港汇处〔2024〕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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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主体名称 | 广西防城港保利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周** |
注册地址 | 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中华路3号3号楼209号房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602667008780L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防城港市分局 |
违法行为类型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38号)附件1《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第三条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 年版)>的通知》(汇发〔2020〕14号)附件1《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 年版)》第七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8年第532号)第十二条。 |
违法事实 | 非法汇入外汇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一条 |
处罚类别 | 罚款 |
罚没款金额(万元) | 27.97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6-03 |
公示截止期 | 2025-06-11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