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粤汇处〔2026〕3号 |
|---|---|
| 违规主体名称 |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蔡* |
| 注册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映日路9号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7083429628 |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
| 违法行为类型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十二条第一款;《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文印发)第三十四条第(四)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63号)第三条第三款、第六条第(五)项、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十二条第一款;《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文印发)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
| 违法事实 | 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 |
| 处罚类别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 罚没款金额(万元) | 80.02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7-02 |
| 公示截止期 | 2027-07-09 |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