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行政处罚信息查询
更新时间:2020-01-15【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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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汇处〔202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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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桂汇处〔2025〕5号
违规主体名称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范**
注册地址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1、2号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035667812050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十二条第一款、以及《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文印发)第十一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 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七条第一项
处罚类别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罚没款金额(万元) 48.07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1-28
公示截止期 2026-12-07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