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行政处罚信息查询
更新时间:2020-01-15【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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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汇检罚〔202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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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阿汇检罚〔2024〕3号
违规主体名称 乌什县通达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木**
注册地址 新疆阿克苏地区乌什县轻工业园区衢州创业大厦611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2927929831794E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阿克苏地区分局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十二条、《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文印发)第七条
违法事实 违反规定将外汇汇入境内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没款金额(万元) 125.55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6-28
公示截止期 2025-07-08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