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浙外管罚〔2023〕4号 |
违规主体名称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闫**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香樟街2号泛海国际中心2幢2-3层、21-36层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000842917851T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 |
违法行为类型 |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14〕53号文印发)第四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和规范资本项目结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6〕16号)第三条和第五条第(二)项、《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优化外汇管理支持涉外业务发展的通知》(汇发〔2020〕8号)第一条第(一)项、《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综发〔2020〕89号文印发)10.1资本项目收入结汇-审核原则第6点和10.3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审核原则第7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十二条、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文印发)第十一条和《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指引》(汇发〔2015〕13号文印发)1.7境内直接投资货币出资入账登记-办理原则第3点 |
违法事实 |
违反规定办理结汇业务、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 |
处罚类别 |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处罚内容 |
警告、处罚没款人民币234.45万元 |
罚款金额(万元) |
139.00 |
没收金额(万元) |
95.45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1-15 |
公开截止期 |
2024-11-22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