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泰汇罚〔2025〕1号 |
---|---|
违规主体名称 | 山东省方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王**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华兴大道以西,蒙馆路以南(环城科技产业园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921MA94261193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泰安市分局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二十三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和规范资本项目结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6〕16号)第四点 |
违法事实 | 擅自改变结汇资金用途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
处罚类别 | 罚款 |
罚没款金额(万元) | 20.00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8-12 |
公示截止期 | 2026-08-19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