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崇左汇检罚〔2025〕1号 |
|---|---|
| 违规主体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左分行 |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蔡** |
| 注册地址 | 崇左市骆越大道6号(东盟国际城)裙楼2#101号房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14028996702989 |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崇左市分局 |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十二条第一款以及《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文印发)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
| 违法事实 | 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七条第一项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罚没款金额(万元) | 40.00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11-28 |
| 公示截止期 | 2026-12-07 |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