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黑汇检罚〔2025〕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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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主体名称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行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韩* |
注册地址 | 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278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10082697352X2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文印发)第四十八条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第一条(一)、第三条(三)规定 |
违法事实 | 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七条(一)、第四十八条(五) |
处罚类别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罚没款金额(万元) | 40.02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8-13 |
公示截止期 | 2026-08-14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