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行政处罚信息查询
更新时间:2020-01-15【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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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汇检罚〔202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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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陕汇检罚〔2020〕3号
违法主体姓名 李某某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护照等) 610125********6633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
违法行为类型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3号文)第七条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09〕56号)第一条
违法事实 通过多人分拆购付汇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处罚类别 罚款、责令限期调回外汇
处罚内容 罚款、责令限期调回外汇
罚款金额(万元) 10.33
没收金额(万元) 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13
公开截止期 2021-10-12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