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汇罚〔2021〕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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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主体名称 | 保利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蒋**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号20层A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71092593XT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
违法事实 | 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
处罚类别 | 罚款 |
罚没款金额(万元) | 2375.46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7-13 |
公示截止期 | 2022-07-20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