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崇左汇检罚〔202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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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主体名称 | 广西龙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唐** |
注册地址 | 龙州县龙州镇独山路172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1423619548045M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崇左市中心支局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十二条以及《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文印发)第七条、第十一条。 |
违法事实 | 未尽职审核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支出业务。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七条第一项 及《外汇管理行政罚款裁量办法》(汇综发〔2021〕68号文印发)第十条。 |
处罚类别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处罚内容 | 处以200000元人民币罚款,没收违法所得368.1元人民币。 |
罚款金额(万元) | 20.00 |
没收金额(万元) | 0.03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5-16 |
公开截止期 | 2024-05-23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