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行政处罚信息查询
更新时间:2020-01-15【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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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汇检罚〔20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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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崇左汇检罚〔2023〕1号
违规主体名称 广西龙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唐**
注册地址 龙州县龙州镇独山路17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1423619548045M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崇左市中心支局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十二条以及《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文印发)第七条、第十一条。
违法事实 未尽职审核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支出业务。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七条第一项 及《外汇管理行政罚款裁量办法》(汇综发〔2021〕68号文印发)第十条。
处罚类别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处罚内容 处以200000元人民币罚款,没收违法所得368.1元人民币。
罚款金额(万元) 20.00
没收金额(万元) 0.03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5-16
公开截止期 2024-05-23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