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行政处罚信息查询
更新时间:2020-01-15【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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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汇检罚〔202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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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汇检罚〔2026〕4号
违规主体名称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赵*
注册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南市大街与福安大街交口天汇广场 3 号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000794954726X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32 号)第十二条、《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 号文印发)第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三款、《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24〕11 号)第三条、《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4〕第 2 号)第十八条、《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14〕53 号文印发)第四条
违法事实 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 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七条第(一)项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罚没款金额(万元) 93.46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6-26
公示截止期 2027-06-30
备注 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