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行政处罚信息查询
更新时间:2020-01-15【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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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汇检罚〔202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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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陕汇检罚〔2021〕3号
违规主体名称 上海律隆商务咨询中心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李某
注册地址 上海市金山工业区夏宁路818弄70号2149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6MA1J95PR91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
违法行为类型 《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银发〔1996〕210号文印发)第三十二条
违法事实 非法买卖外汇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五条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处罚内容 警告,并处人民币1,800,000元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180.00
没收金额(万元) 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01
公开截止期 2022-02-28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