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行政处罚信息查询
更新时间:2020-01-15【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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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汇处〔202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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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江汇处〔2025〕6号
违法主体姓名 刘**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护照等) H0652*************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门市分局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五条
违法事实 1.变相买卖外汇; 2.非法介绍买卖外汇;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罚没款金额(万元) 205.07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1-28
公示截止期 2026-12-08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