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文汇检罚〔2023〕1号 |
---|---|
违规主体名称 | 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山砚山支行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周** |
注册地址 |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江那镇砚华东路68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2622MA6K4UKD33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文山州中心支局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十二条第一款、《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发〔2020〕14号)附件1《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第四项。 |
违法事实 | 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七条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罚没款金额(万元) | 40.07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3-07 |
公示截止期 | 2024-03-09 |
备注 | 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