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汇罚〔202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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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主体名称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陈**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丙12号1层、8层、9层、10层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5697716200E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 |
违法行为类型 | 《跨境担保外汇管理操作指引》(汇发〔2014〕29号文印发)第二部分第五条 |
违法事实 | 违反规定办理结汇业务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
处罚类别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处罚内容 | 没收违法所得7677831.63元人民币,并处100万元人民币罚款 |
罚款金额(万元) | 100.00 |
没收金额(万元) | 767.78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2-04 |
公开截止期 | 2022-03-26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