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行政处罚信息查询
更新时间:
2020-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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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汇处〔202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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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江汇处〔2025〕5号
违法主体姓名
高**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护照等)
440721************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门市分局
违法行为类型
《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文印发)第五十四条、第六十二条
违法事实
逃汇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没款金额(万元)
81.47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1-17
公示截止期
2026-11-25
备注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