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行政处罚信息查询
更新时间:2020-01-15【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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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汇检罚〔202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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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牡汇检罚〔2025〕8号
违规主体名称 绥芬河市硕达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赵**
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在水一方小区17号门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1081MAC0J8T41H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牡丹江市分局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十二条和《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文印发)第七条规定
违法事实 违反规定将外汇汇入境内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一条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没款金额(万元) 1.33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4-28
公示截止期 2026-04-28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