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行政处罚信息查询
更新时间:2020-01-15【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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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汇检罚〔2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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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渭汇检罚〔2019〕1号
违法主体姓名 丁某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护照等) 612101********605X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渭南市中心支局
违法行为类型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3号)第七条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09〕56号)第一条
违法事实 分拆购付汇
处罚依据 《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责令限期调回外汇、并处人民币112005.5元的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11.20
没收金额(万元) 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9-02
公开截止期 2022-03-29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