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渭汇检罚〔2019〕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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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主体姓名 | 丁某 |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护照等) | 612101********605X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渭南市中心支局 |
违法行为类型 |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3号)第七条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09〕56号)第一条 |
违法事实 | 分拆购付汇 |
处罚依据 | 《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责令限期调回外汇、并处人民币112005.5元的罚款 |
罚款金额(万元) | 11.20 |
没收金额(万元) | 0.00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9-02 |
公开截止期 | 2022-03-29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