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行政处罚信息查询
更新时间:2020-01-15【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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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汇罚〔2025〕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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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汇罚〔2025〕31号
违法主体姓名 张**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护照等) 110102************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
违法行为类型 《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文印发)第五十四条、《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银发〔1996〕210号文印发)第三十二条、《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3号发布)第三十条
违法事实 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非法买卖外汇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五条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罚没款金额(万元) 3.45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8-13
公示截止期 2026-08-20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