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甬外管罚〔2023〕4号 |
违规主体名称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姚某某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文康路128号、扬帆路555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200768520791C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十二条、《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文印发)第九条、第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四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八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9〕29号)第三条;《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综发〔2020〕89号文印发) |
违法事实 |
1.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2.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 |
处罚类别 |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罚没款金额(万元) |
73.51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9-08 |
公示截止期 |
2024-09-07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