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行政处罚信息查询
更新时间:2020-01-15【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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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汇检罚〔2023〕 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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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咸汇检罚〔2023〕 1号
违法主体姓名 熊*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护照等) 421202********7154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咸宁市中心支局
违法行为类型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3号)第三十条
违法事实 非法买卖外汇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五条
处罚类别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处罚内容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4245.73元,处罚款16803.15元
罚款金额(万元) 1.68
没收金额(万元) 0.42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8-09
公开截止期 2024-08-15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