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行政处罚信息查询
更新时间:2020-01-15【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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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汇罚〔202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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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咸汇罚〔2022〕1号
违规主体名称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彩虹支行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党某某
注册地址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彩虹一路中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694908418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咸阳市中心支局
违法行为类型 《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汇发〔2020〕16号)第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七条第二款
违法事实 国际收支间接申报漏报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处罚内容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5万元。
罚款金额(万元) 15.00
没收金额(万元) 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8-04
公开截止期 2023-08-07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