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咸汇罚〔202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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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主体名称 |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彩虹支行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党** |
注册地址 |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彩虹一路中段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694908418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咸阳市中心支局 |
违法行为类型 | 《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汇发〔2020〕16号)第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七条第二款 |
违法事实 | 国际收支间接申报漏报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
处罚类别 | 警告、罚款 |
罚没款金额(万元) | 15.00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8-04 |
公示截止期 | 2023-08-07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