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行政处罚信息查询
更新时间:2020-01-15【打印】
  • 请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陕汇检罚〔2020〕12号
【返回】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陕汇检罚〔2020〕12号
违法主体姓名 应某某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护照等) 320102********1239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
违法行为类型 《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银发〔1996〕210号文印发)第三十二条、《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3号)第三十条
违法事实 非法买卖外汇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五条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处罚内容 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87.201万元的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87.20
没收金额(万元) 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11
公开截止期 2021-12-11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