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粤汇处〔2025〕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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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主体名称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龙归支行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戚** |
注册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龙归龙兴西路14号云天大厦首层03铺(自主申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890658268A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十二条第一款;《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07〕1号文印发)第十七条 |
违法事实 | 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 |
处罚类别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罚没款金额(万元) | 30.03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5-30 |
公示截止期 | 2026-06-11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