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行政处罚信息查询
更新时间:2020-01-15【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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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汇罚〔202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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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汇罚〔2021〕5号
违法主体姓名 郭**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护照等) 110105********4150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
违法行为类型 对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违反规定办理结汇业务负有直接责任
违法事实 时任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对该行违反规定办理结汇业务负有直接责任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处罚内容 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人民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5.00
没收金额(万元) 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2-04
公开截止期 2022-03-26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