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行政处罚信息查询
更新时间:2020-01-15【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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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汇处〔202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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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桂汇处〔2024〕2号
违规主体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官**
注册地址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云英路15号南宁城建集团总部地块项目1号写字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02898281063X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
违法行为类型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和规范资本项目结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6〕16号)第五点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十二条、《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文印发)第四十八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完善真实合规性审核的通知》(汇发〔2017〕3号)、《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文印发)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违法事实 为异地企业办理资本金结汇业务未尽职审核、为企业办理利润汇出业务未尽职审核、办理退汇业务未尽职审核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七条第一、三项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内容 处以135万元人民币罚款,没收违法所得485971.21元人民币
罚款金额(万元) 135.00
没收金额(万元) 48.60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3-20
公开截止期 2025-03-27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