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行政处罚信息查询
更新时间:2020-01-15【打印】
  • 请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常汇检罚〔2020〕1号
【返回】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汇检罚〔2020〕1号
违规主体名称 苏州市富士莱技术服务发展中心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钱**
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熟市海虞镇中新路100-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0750036045R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常熟市支局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二十二条规定
违法事实 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责令限期调回外汇
罚没款金额(万元) 41.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27
公示截止期 2021-10-09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