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行政处罚信息查询
更新时间:2020-01-15【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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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汇罚〔202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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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六汇罚〔2025〕2号
违规主体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盘水凉都宫支行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张*
注册地址 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凉都大道5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02002146520718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六盘水市分局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十二条、《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文印发)第四十八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九条第二款。
违法事实 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七条第一项。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罚没款金额(万元) 21.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2-16
公示截止期 2026-12-22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