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南汇罚[2025]1号 |
|---|---|
| 违规主体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溪支行 |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王* |
| 注册地址 | 松溪县松源街道解放街49号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7241573420769 |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南平市分局 |
| 违法行为类型 |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4〕第2号)第十八条、《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14〕53号)第四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和规范资本项目结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6〕16号)第五条第二项、《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综发〔2020〕89号)10.1资本项目收入结汇中审核原则第6点、《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汇发〔2024〕12号,2024年5月6日实施)11.2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中11.2.3审核原则第6点 |
| 违法事实 | 违反规定办理资本金结汇业务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七条第三项 |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 罚没款金额(万元) | 25.09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10-23 |
| 公示截止期 | 2026-11-3 |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