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行政处罚信息查询
更新时间:2020-01-15【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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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外管罚〔202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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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浙外管罚〔2024〕2号
违法主体姓名 陈*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护照等) 330502********0033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
违法行为类型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14〕53号文印发)第四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和规范资本项目结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6〕16号)第五条第(二)项、《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优化外汇管理支持涉外业务发展的通知》(汇发﹝2020﹞8号)第一条第(一)项和《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综发〔2020〕89号文印发)10.1资本项目收入结汇-审核原则第6点
违法事实 银行违反规定办理结汇业务,时任该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负直接责任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处罚内容 警告、处罚款人民币8万元
罚款金额(万元) 8.00
没收金额(万元) 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4-23
公开截止期 2025-04-28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