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汇罚〔2026〕29号 |
|---|---|
| 违规主体名称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张**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1000044477 |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 |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十二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 《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文印发)第九条,第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四十七条,第六十四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完善真实性审核的通知》(汇发〔2016〕7号)第六条;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综发〔2020〕89号文印发,于2024年5月6日废止)6.9审核原则第二条第2项,6.10审核原则第三条第1、2、5项,6.11审核原则第1项,7.2审核原则第一条第1项,8.9审核原则第三条第2项;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版)》(汇发〔2024〕12号文印发)7.10.3.2审核原则第(2)、(3)项,7.11.3.3审核原则第(1)、(2)、(5)项,7.12.2审核材料第3项,7.12.3审核原则第1、2项,8.2.3.1审核原则第(1)项,9.9.3.3审核原则第(2)项;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37号)第七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第一条,第三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和规范资本项目结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6〕16号)第五条;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4〕第2号文印发)第十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14〕53号文印发)第四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二十八条;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07〕1号)第十四条,第十七条;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3号)第十二条; 《金融机构外汇业务数据采集规范(1.3版)》(汇发〔2022〕13号印发)6.5.2外汇账户内结汇-结汇用途;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的通知》(汇发〔2015〕19号)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三条,第六条,第三十七条;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国务院令第642号)第十条 |
| 违法事实 | 未经批准擅自经营结汇、售汇业务;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违反规定办理资本项目资金收付;违反规定办理结汇、售汇业务;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 |
| 处罚类别 |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 罚没款金额(万元) | 1577.06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23 |
| 公示截止期 | 2027-09-30 |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