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钱**:
致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
本公司为昆明完成货物贸易外汇名录登记的一般贸易出口企业,境外*****客户货款已于5月底汇入******基本户。
我司已完整提交法定全部审核单证:外销合同、商业发票、出口报关单、装箱单、全套货运提单、境外商户资质文件,货物流、资金流、单证完全匹配,完全符合《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货物贸易收汇审核标准。
支行客户经理无任何外管局法规条文支撑,先后2次违规加码审核要求:
1. 无依据强制索要境外个体户法人护照,客户拒绝提供后扣押货款近一月;
2. 现全套单证齐全后,又额外强制索要完整货物运输线路材料,该材料不属于监管法定核验资料,属于网点自行抬高风控门槛。
银行持续增设非法定材料,拖延外贸经营性资金结汇入账,严重违背国家稳外贸、贸易便利化政策,造成我司鲜花备货、海外订单履约资金周转困难,产生实际经营损失。
企业名称:昆明****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 联系电话:*****
日期:2026年06月23日
2026-06-23
-
云南省分局
管理员:
您好,留言已收悉。我局已于2026年6月23日15:33与企业进行电话沟通。根据《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文印发)第十一条“银行可根据展业原则和业务实际,自主决定审核交易单证的种类”的规定,我局已指导经办银行主动与企业对接,按照银行内控制度妥善办理该笔跨境结算业务。
2026-06-25
-
-
赵*:
*******(平台域名:www******.com)
举报事项:该团伙利用******公司,在******未经许可非法经营境外杠杆外汇保证金业务,虚假宣称合规监管,以投资理财、导师喊单为诱饵,诱骗群众充值入金后恶意限制提现,涉嫌非法经营罪、电信网络诈骗。
1. 两家境外企业无中国金融准入资质,拆分主体在国内分层拓客,通过网络渠道违规招揽境内消费者参与高杠杆外汇交易,违反金融监管与市场经营法规;
2. 虚假宣传******正规金融监管资质,刻意隐瞒牌照无效、不受法律保障的事实,构成虚假宣传、消费欺诈;
3. 入金后人为设置提现门槛,以各类名目索要额外费用,恶意扣押用户本金与盈利,侵害消费者财产安全。
诉求:核查平台国内代理推广人员线索,查实非法经营事实,线索移交公安部门立案侦查。
2026-06-03
-
云南省分局
管理员:
您好,留言已收悉。凡未经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且未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金融机构、期货经纪公司及其他机构擅自开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属于违法行为。我国金融管理部门未批准任何机构在境内开展或代理开展外汇按金业务,参与外汇按金交易的双方权益均不受法律保护。请根据法律法规要求,远离外汇按金交易,谨防因交易违法造成财产损失。涉及网站违法问题,根据部门职责,建议您向互联网主管部门反映。
2026-06-05
-
-
何**:
该公司私下使用外汇软件赚取差价 以高金额度截图视频骗取钱财参与外汇非法交易
2025-10-03
-
云南省分局
管理员:
您好,留言已收悉。2018年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防范外汇按金风险 谨防财产损失》,提示我国金融管理部门未批准任何机构在境内开展或代理开展外汇按金业务。目前,境内网络炒汇属于非法经营活动,境内监管部门未批准任何机构经营网络炒汇业务,参与者不受法律保护,请根据法律法规要求,远离外汇按金交易,谨防因交易违法造成财产损失,如涉嫌诈骗请及时报警。涉及网站违法问题,根据部门职责,建议您向互联网主管部门反映。
2025-10-11
-
-
we****:
举报站点https://www.******
https://******APP/
https://v
****为了逃避监管利用以上链接继续推广违法APP、安装包和外汇平台活动希望外汇管理局严查。
2024-12-05
-
云南省分局
管理员:
您好,留言已收悉。凡未经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且未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金融机构、期货经纪公司及其他机构擅自开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属于违法行为。我国金融管理部门未批准任何机构在境内开展或代理开展外汇按金业务,参与外汇按金交易的双方权益均不受法律保护。请根据法律法规要求,远离外汇按金交易,谨防因交易违法造成财产损失。涉及网站违法问题,根据部门职责,建议您向互联网主管部门反映。
2024-12-10
-
-
举报***:
举报一家非法外汇黑平台,网址:https://****.org
https://****.com
https://****.org
https://www.****.com/ 网站内含有大量非法外汇交易入口,引导用户交易,致使人民币外流,请严查。
2024-11-26
-
云南省分局
管理员:
您好,留言已收悉。2018年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防范外汇按金风险 谨防财产损失》,提示我国金融管理部门未批准任何机构在境内开展或代理开展外汇按金业务。目前,境内网络炒汇属于非法经营活动,境内监管部门未批准任何机构经营网络炒汇业务,参与者不受法律保护,请根据法律法规要求,远离外汇按金交易,谨防因交易违法造成财产损失,如涉嫌诈骗请及时报警。涉及网站违法问题,根据部门职责,建议您向互联网主管部门反映。
2024-11-28
投诉建议受理情况统计:共收到5条,已处理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