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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
本人持有九千余美元外币定期存单到期,前往银行办理到期直接转存业务,银行以无该行储蓄卡为由拒绝直接办理,强制要求预约取现外币现金后再重新存款。本人连续两年均仅凭存单及本人身份证在该行顺利办理外币存单转存业务,柜员解释往年可直接办理是因为当时网点有外币现金库存,本人认为银行的要求存在以下违规问题:
一、涉嫌虚构现钞存取交易,违反外汇业务真实性管理原则
银行要求本人预约现金后再办理转存,该流程客观上会造成无实际现金交接、仅系统虚做存取流水的情况,涉嫌虚构现钞交易。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外汇业务办理必须坚持真实性原则,不得通过虚假流程规避监管,该操作已构成违规办理外汇现钞业务。
二、强制增设业务门槛,侵害储户合法储蓄权益
办理外币定期存单到期转存,凭存单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即可正常办理。银行单方面强制要求必须出示本行储蓄卡方可办理,无法律法规及监管文件作为依据,属于自行增设不合理业务限制,阻碍储户正常办理外汇储蓄业务。
三、工作人员履职敷衍,服务态度消极推诿
在业务办理受阻后,银行工作人员仅以内部规定为由统一回避,拒绝提供政策依据与合理解释,致使本人两次前往网点均未能成功办理业务,服务缺位、态度冷漠。
投诉诉求
1. 核查该网点涉嫌虚构外币现钞交易、违规增设业务门槛的行为;
2. 督促银行取消出示储蓄卡的不合理要求,无任何附带条件为本人办理外币存单到期直接转存业务;
3. 要求银行整改服务问题,规范外汇业务办理流程,并向本人出具书面赔礼道歉。
2026-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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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分局
管理员:
您好,感谢您对外汇管理工作的关注。针对银行服务质量问题,已督导相关银行及时自查整改,持续优化非预约小额提钞服务、完善零钞提钞机制,切实保障个人真实、合理的小额外币现钞存取需求,规范大额外币现钞管理。
2026-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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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举报对象】
- 平台名称:Moneta Funded LTD(网址:monetafunded.com)
- 注册信息:圣卢西亚(编号:5192153 / 2025-00532),实际运营地为阿联酋迪拜 Business Bay。法定代表人:David Bily。
- 监管情况:该平台自身无任何金融监管牌照,境内投资者资金不受任何国家存款保护计划或投资者赔偿机制覆盖。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1. 非法开展外汇保证金交易:该平台未经中国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擅自向中国境内居民提供最高 1:100 杠杆的外汇保证金(按金)交易。违反《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证监发字〔1994〕165号)。
2. 非法跨境经营期货业务:该平台以“自营交易考试”(Proprietary Trading Challenge)为名,实质向境内居民提供期货类交易账户,并通过报名费和利润分成方式牟利。违反2026年5月9日八部门联合印发的《综合整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实施方案》。
3. 规避国家外汇管制:平台支持通过加密货币(USDT-ERC20/TRC20)等通道出金,实质上为境内居民提供了规避银行购汇和跨境转账审核的非法资金跨境流动渠道。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4. 境内非法营销招揽:存在含 affiliate 追踪参数的境内推广链接(go.monetafunded.com/visit/?bta=35059&brand=monetafunded),证明有境内中介/代理人员在境内非法引流招揽。
【相关证据线索】
- 官网及推广链接:monetafunded.com(含中文界面)、go.monetafunded.com/visit/?bta=35059&brand=monetafunded(代理参数 bta=35059)。
- 交易特征:提供外汇、指数、商品、加密货币CFD,杠杆最高 1:100,出金支持 USDT。
- 第三方测评:多个国际测评网站明确标注“Moneta Funded itself is not regulated as a financial entity”。
【举报请求】
1. 依法查处该平台在境内非法开展外汇保证金交易的行为;
2. 依法查处该平台在境内非法跨境经营期货业务的行为;
3. 调查并切断该平台境内推广链接及代理人员的招揽渠道;
4. 依法关闭该平台在境内的访问渠道,保护境内投资者合法权益。
2026-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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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分局
管理员: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部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证监发字〔1994〕165号),凡未经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且未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机构,擅自开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属于违法行为;客户(单位和个人)委托未经批准登记的机构进行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无论以外币或人民币作保证金也属违法行为。参与外汇按金交易的双方权益均不受法律保护。对于您提供的涉嫌宣传非法网络炒汇平台的网站,我们将商请职能部门处置。请远离外汇按金交易,谨防因交易违法造成财产损失。如涉嫌诈骗,请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
2026-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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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雨:
林**以厦门****有限公司为背景,实际是空壳公司,公司并未挂有**相关信息,而是别的公司私募投资基金的牌子,其并未有私募牌照以及金融牌照的情况下。以**公司长期从事经营外汇期货证劵私募基金等投资活动,偷税漏税,从事外汇活动,投资人很多,其交易涉及银行卡,微信,支付宝。
以现金交易和虚拟币的方式躲避监管和偷税漏税,非法外汇活动,他公司实际是为了方便他从事相关经营的空壳公司,涉及人和数额巨大。除了偷税漏税的行为,其还有其它违法行为,其没有任何经营牌照和经营的情况下,从事外汇等活动,虚拟币地址高达1000多万流水⋯等,躲避监管极其恶劣,另外此人极其会狡辩和说谎!望相关部分慎重审查,谢谢。 其公司在******** 建议严查
2026-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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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分局
管理员:
感谢您对厦门外汇工作的支持,如有证据材料请邮寄至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100号(收件人: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收件电话:5890920)。外汇局鼓励实名举报,举报人实名举报的应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有效联系方式。
2026-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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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
我的爱人张**女士作为电信诈骗案中的受害人根据公安机关开具的民事诉讼建议函,向厦门市思明区莲前人民法庭起诉一级收款卡主厦门*******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邵**,受理案号(2026)闽****民初****号。 案件开庭过程中,被告方邵**向法庭提交了交易信息记录中的形式发票*********货款应为90267.89元,邵**主动联系境外客户使用个人工商银行卡************接收货款93986.00元。 涉嫌非法收汇结汇,请核查。
2026-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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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分局
管理员:
2026年3月19日9点32分左右,我分局联系投诉人了解详细情况。经了解,留言所述行为仅涉及人民币交易,不涉及非法收汇结汇。如后续发现外汇违法违规行为,可邮寄相关材料至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100号。(收件人: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收件电话:5890920)
2026-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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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友**:
投诉友**推广境外炒外汇平台,联合境外平台诈骗中国老百姓https://www.*****com/ib
202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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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分局
管理员: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部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证监发字〔1994〕165号),凡未经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且未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机构,擅自开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属于违法行为;客户(单位和个人)委托未经批准登记的机构进行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无论以外币或人民币作保证金也属违法行为。参与外汇按金交易的双方权益均不受法律保护。对于您提供的涉嫌宣传非法网络炒汇平台的网站,我们将商请相关部门处置。请远离外汇按金交易,谨防因交易违法造成财产损失。如涉嫌诈骗,请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
2026-01-14
投诉建议受理情况统计:共收到9条,已处理9条。